招聘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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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海运学院副院长公告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1-04-18


(第201102号)

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,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单位简介

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系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属事业单位,坐落于杭州市莫干山路。占地面积606亩,总建筑面积238941平方米,拥有现代化、数字化的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和先进的现代教育教学技术设备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名,教职工500余名。设有路桥学院、汽车学院、海运学院、机电学院、管理与信息学院、人文学院、运输与管理学院、成人教育学院、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。开设30个全日制高职专业,其中道路桥梁工程技术、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三个专业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精品专业、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省重点专业。

二、招聘计划

本次公开招聘海运学院(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)副院长1人。该岗位为管理6级岗位。

(一)岗位职责

1、在分院院长的领导下,分管教学管理等日常工作;

2、贯彻执行学校下达的教学、科研任务,协助分院院长负责制定教学、科研、专业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学生实习、教学改革、社会调查等工作计划,就分院的专业方向、教学改革等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并向分院院长提出意见和建设;

3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分院教师的教学业绩考核等工作;

4、在教务处的指导、协调和配合下,协助分院院长编制培养计划,及时掌握分院各专业各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,并进行有效的组织、协调、控制、监督,组织教学评估,提高教学质量,促进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;

5、协助分院院长负责院务会议,协调和督促各教研室开展工作,了解教学任务贯彻执行情况,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教学等任务的完成;

6、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招聘条件

1、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70年4月26日后出生),具有5年以上远洋运输船舶工作经历;

2、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;

3、副教授(高级工程师)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具有甲类(远洋)一等船舶大副职务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者优先;

4、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创新意识,有较强的行政和教学管理能力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。曾担任专业负责人或部门领导者优先;

5、德才兼备,学风严谨,为人正派,身体健康。

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成果突出,或相关条件特别优秀者,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。

三、选聘程序及办法

(一)信息发布平台

1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(http://www.zjhrss.gov.cn,“专题专栏/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”);

2、浙江交通网(www.zjt.gov.cn);

3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(http://www.zjvtit.edu.cn/ “人才建设”栏目)。

其中,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信息的唯一平台。

(二)报名和资格审查

1、报名。本次报名以电子邮件和邮寄的方式发送进行,报名时间: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5月10日。应聘人员填写《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(二)》(见附件),并将报名表(附近照),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、职称证书复印件,自制简历、主要学术成果、科研成果材料和获奖证书等材料,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至学院,并在面试时将书面材料交相关部门,招聘单位不收报名费。

2、资格初审。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,并通过电话向应聘者告知初审结果,并在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。

组织考试原则上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。我院将视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期组织考试。

(二)考试

考试于5月14日在我校进行,具体地点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。

考试采用笔试、面试的方式进行。笔试、面试满分均为100分,并各占总成绩的50%。全部合格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和面试。

参加考试时,所有人员均应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户口本、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以备审查。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,不得参加考试。

1、笔试

笔试主要内容:政策法规与教学管理

2、面试

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测试。考查应聘人对岗位的认知度、胜任度,及知识广度和深度、语言能力、分析判断能力等。

考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。根据考试成绩,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超过3位人选作为考察、体检对象。

(三)考察、体检

学院将按照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,组成考察小组对人选进行全面考察。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,以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能力、水平,从业工作经历和业绩等。考察工作完成后,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1位拟任人选,并安排其进行体检。

体检参照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》并按有关规定进行。

(四)公示、任命

经体检、考核均合格的人员,选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7天。

公示期满,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,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。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1、联 系 人:俞老师、杨老师

2、联系电话:88481824、88481695

3、联系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(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),邮编:311112。

4、电子邮箱:rencai@zjvtit.edu.cn

附件: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(二)

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
二○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

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(二)